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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旅游局

重庆市旅游局是负责本市丙级资质单位的认定和复核;负责向全国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甲级和乙级资质单位,并协助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对本地区甲级和乙级资质单位进行复核和成果评价。
2017年12月15日上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主任会议举行,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黄美方向会议报告,中央编办已批复,同意重庆市旅游局更名为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目录

机构职能 编辑本段

(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城乡旅游经济发展,编制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综合平衡区县(自治县)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自治县)旅游经济发展工作。
(二)贯彻执行旅游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旅游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三)指导并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按照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对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区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提出建议。
(四)制定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旅游新业态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市旅游招商引资、旅游建设项目策划等工作,组织协调三峡库区旅游对口支援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和红色旅游资源普查、策划规划、开发保护工作;指导和促进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引导旅游休闲度假。
(六)负责全市三星级饭店复核,四星级饭店和3A、4A景区评定复核;五星级饭店、5A景区初评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内河旅游船星级评定;对委托区县(自治县)行使的三星级饭店评定和国内旅行社审批的复核监督。
(七)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旅游业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
(八)推动全市国际旅游交流与合作,负责市内旅游单位派驻境外机构及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市内开设旅游机构的审核转报及管理;负责对旅行社(出境、入境和国内游)的监督管理,及外商、港澳台投资旅行社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
(九)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推进全市旅游产业信息化建设。
(十一)统筹、协调全市假日旅游工作及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旅游人才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职业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编辑本段

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文电、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协调和督查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政务信息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筹备组织、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性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承办局长办公会、局领导碰头会、局党组会;承担区县(自治县)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汇总并发布全市旅游行业统计数据信息;负责统筹协调区县旅游经济合作事项;负责向市委市政府上报政务信息;牵头中国旅游年鉴、重庆年鉴等各类综合性年鉴的组稿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处
主要职能:负责编制全市旅游发展规划、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区县旅游规划;指导旅游资源的普查及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策划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统筹、合理科学配置全市旅游产业要素发展,指导协调旅游招商引资、三峡库区旅游对口支援、旅游重大项目建设和政策兑现工作;负责全市旅游项目规划、招商信息统计工作,提出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旅游商品策划、规划和推介工作;组织指导旅游商品研发机构与旅游商品生产经营企业,研发、生产、推介全市旅游商品以及创新营销旅游商品品牌;指导规划策划和开发保护全市区域性红色旅游;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处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及旅游产业发展的整体形象策划与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的品牌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及本局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发布旅游新闻,制作和发放旅游宣传品;负责全市性旅游宣传资料的编制工作;联系市内和国内外新闻媒体,在国内外市场宣传推广重庆旅游形象;负责市内重大节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指导区县旅游节会活动的开展;负责全市旅游宣传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局属宣传推广平台的服务管理,组织和督促局属宣传推广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区县旅游宣传推广工作的项目申报、目标考核和资源整合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际市场处
主要职能:制定全市国际及港澳台旅游市场营销推广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境外重点客源地区和重要目的地的促销推广活动,承担赴港澳台旅游的有关事务;负责境外重大节会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国际旅游交易会及国际旅游会展的参展和招徕;负责入境旅游奖励政策的制定和入境旅游招徕;承担旅游对外合作交流事务;负责出境游旅行社的报批和管理、出境旅游《领队证》的颁发和领队的管理;负责国内旅游单位派驻境外机构,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市内开设旅游机构的审核转报及管理;负责全市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出境游团队名单审核和旅游市场信息综合和分析;负责指导重庆旅游营销中心国际旅游市场相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内市场处
主要职能:制定国内旅游市场营销推广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国内旅游促销活动;承担国内旅游交流和合作;组织开展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促销推广活动,负责市外境内重大节会活动组织实施,组织国内旅游交易会及国内旅游会展的参展和招徕;负责与其他省市旅游部门、大型旅游企业的国内旅游业务交流合作;组织、指导本市重要旅游线路产品的开发、促销;负责国内旅游奖励政策的制定;负责承担跨省市区域(渝鄂轮值会议)经济合作事务;组织和指导区县旅游局和旅行社开展国内旅游工作;承担对委托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开展旅行社行政许可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导游机构的管理、《导游证》的颁发和导游的管理工作;负责国内旅游市场信息综合和分析;负责旅行社新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全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统计调查工作和旅游团队管理系统入境和国内填报工作;负责指导重庆旅游营销中心国内旅游市场相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规监管处
主要职能:负责国家旅游方针政策和法律的宣传贯彻;起草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工作;承担旅游行业政策研究、旅游新业态调研和促进发展政策的制定;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指导全国最佳(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统筹组织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整顿;牵头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国家和地方有关旅游标准实施工作;负责旅游饭店、内河旅游船的星级及温泉企业、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的创建、监督和复核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旅游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假日旅游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的监督工作;负责旅游社会监督管理员的管理;负责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工作;负责其所监管旅游企业统计信息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旅游结构调整资金、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等使用的监督管理;承担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协调;承担机关财务管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财务管理信息统计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处
主要职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导游人员行业管理和旅游职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旅游行业在职培训和旅游院校学历教育统计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旅游安全处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旅游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旅游安全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建立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承担旅游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区县(自治县)及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安全工作;落实旅游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组织拟订旅游行业防控重大疫情、防范自然灾害、防控安全事故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工、青、妇群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活动、党建宣传、党内统计信息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构 编辑本段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
主要职能:为保证旅游质量提供监督管理保障,依法承担旅游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违法经营行为,管理投诉、举报,实施“质量保证金”的理赔。
重庆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
主要职能职责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贯彻落实《重庆市“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制定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和行业**培训实施方案,维护旅游培训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本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旅游行业管理水平、服务质量。
2.组织编写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
3.组织实施本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推行《重庆市旅游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制度,对本市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船等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执业资格认证、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
4.建立旅游人才储备库,完善旅游人才培养与交流平台,将人才培训与市场需求有机结合,逐步实现旅游职业教育的市场化、专业化、人性化。
5.开展我市旅游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课题研究,推动旅游职业教育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重庆市旅游信息中心
重庆市旅游信息中心是经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隶属于重庆市旅游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的法人事业单位。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负责全市旅游行业信息化和“智慧旅游”建设工作,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及旅游信息技术支持。
宗旨:开展信息化建设,为旅游行业发展提供信息和数据服务。
职责任务:一是承担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承担全市旅游行业信息系统和局机关办公内网系统、机关门户网站的建设、运维、管理等工作,参与编制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技术规范等。二是承担旅游行业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承担旅游行业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运用和维护工作,为决策提供服务。三是提供旅游公共信息和宣传服务。主要包括承担旅游行业信息安全和舆情监测工作,提供旅游信息资讯、咨询和宣传服务等。
重庆旅游协会
重庆旅游协会是重庆市内旅游行业协会,经重庆市民政局批准,于2001年11月2日成立,是具有社会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协会接受市旅游局、民政局的领导和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中国旅游协会的指导。
宗旨: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的作用;协调会员与其他方面的关系;加强会员之间的联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会员的经营行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努力为会员服务,促进重庆市旅游业的全面发展。
主要任务:向政府的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共性的愿望和合理的要求,向会员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旅游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广泛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在旅游行业传播,以此推动重庆市旅游事业全面发展。订立行规行约,并监督遵守,维护旅游行业的市场秩序,公平竞争,促进生产经营健康发展。接受市旅游局的委托,开展行业规划、投资开发和市场容量等方面的调研,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开展旅游规划、技术咨询和职业培训,为会员服务;举办展览,推动联合宣传促销;介绍旅游行业的信息资料,出版发行协会刊物,制作和发放行业证书、会徽和标牌,创办经济实体,加强协会自身发展,承办市旅游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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