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音乐
传统音乐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璀璨明珠,它承载着数千年的历史记忆,蕴含着丰富的审美品格,是特定音乐思想本质的集中体现,也是音乐思想意识的结晶。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思维习惯,对其审美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发展时期 编辑本段
形成期(约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3世纪)
此时期涵盖夏、商、西周至春秋、战国、秦汉。在音乐体裁上,经历了从原始乐舞到宫廷乐舞的演变。在旋律音调、音阶形式方面,从原始音乐重视小三度音程的音调,发展到春秋战国强调宫、商、徵、羽上下方大3度的“(甫页)、曾”体系,以“三分损益法”相生五音、七声、十二律,初步确立了中国传统音乐旋法的五声性特点。在音乐美学思想方面,先秦诸子百家的论争奠定了此后各种学说的理论端点。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音乐艺术形式是钟鼓乐队。
新声期(约公元4世纪至10世纪)
该时期包括魏、晋、南北朝至隋、唐。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动荡、北方人民南迁以及少数民族内移,对中国传统音乐产生了冲击:一是玄学对儒学的冲击,引发音乐思想的变化;二是少数民族音乐和外国音乐的传入,带来了乐器、乐律、乐曲和音乐理论方面的新元素。其冲击结果使中国传统音乐发生变革,开创了音乐国际化的一代新乐风。一方面是世界音乐的中国化,包括外来乐曲的中国化、外来乐器的运用、外来乐调的传入、外来乐队的民族化以及外来乐人为发展中国音乐所作的贡献;另一方面是中国音乐的世界化,即中国音乐以其辉煌成就对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周边国家,如朝鲜、日本等)产生了重要影响。
整理期(约公元10世纪至19世纪)
此时期包括辽、宋、金、明、清。政治上,经历了从纷乱分裂到相对统一,又从南北对立到多民族国家统一政权建立并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的过程。音乐文化方面具有世俗性和社会性的特点,世俗性表现为与普通平民阶层保持密切关联。这一时期的传统音乐,无论在演出人员还是观众听众方面,都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在音乐理论方面,表现出对前一时期的继承和清理倾向,音乐形态特点逐渐趋于凝固定型化。其代表性音乐艺术形式是戏曲艺术及其音乐,该艺术形式上承前代、下接后世,广泛吸收当代音乐新成果,成为集古今音乐大成的音乐宝库。
种类范围 编辑本段
当今中国音乐,既拥有深厚的历史资源积淀,又具备丰富的民间传统资源。这些资源是鲜活传承的传统,吸引着中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依据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民族民间音乐可划分为四大类别。
器乐音乐
中国的器乐音乐分为独奏与合奏两类。独奏音乐进一步细分为弓弦、弹拨、吹管、打击等类别。合奏类音乐则可进一步划分为弦索乐、丝竹乐、吹管乐、鼓吹乐和吹打乐,这五种合奏乐堪称中国传统音乐的精髓所在。
戏曲音乐
中国地方戏曲剧种丰富多样,多达三百余种。依据音乐差异,这些剧种可划分为皮黄腔、梆子腔、昆腔、高腔四个类别,其中京剧便属于皮黄腔。
民歌
民歌是各类民间音乐的基础。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民歌丰富多彩。一般而言,中国民歌可分为山歌、小调、劳动歌曲三大类别。
舞蹈音乐
中国民间舞蹈种类繁多、风格各异,其中秧歌、腰鼓、跑旱船、花灯、采茶等最为流行。
类型对比 编辑本段
新音乐
新音乐指学习过西方音乐的人创作的音乐,如学堂乐歌。其创作时间始于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
中国音乐
中国音乐不仅涵盖古代传承下来的音乐,也包括中国人依据西方理论创作和改编的音乐。
传统音乐
中国传统音乐指中国人运用本民族固有方法、形式创造的,具有本民族固有形态特征的音乐。它既包括历史上产生并流传至今的古代作品,也包含当代作品。可见,传统音乐涵盖“国乐”,但不包括“新音乐”,不过它们同属“中国音乐”。实际上,“民族音乐”“传统音乐”和“民间音乐”是三个不同概念:“民族音乐”包含传统音乐和新音乐;“民间音乐”仅是传统音乐的一个类别。我国民族音乐极为丰富,除民间音乐外,还有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和文人音乐。
三大来源 编辑本段
中国传统音乐是在中原音乐、四域音乐与外国音乐的交流融合中形成发展的,中原音乐、四域音乐、外国音乐堪称中国传统音乐的三大来源。
中原音乐
中原音乐是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发展起来的音乐。在漫长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黄河流域音乐文化。其中,殷商和西周时期的音乐文化颇具代表性。除六代乐舞的发展整理、礼乐制度的阶级化与等级化、大司乐机构的设置、三分损益律的运用等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外,在“八音”乐器分类中“琴”(七弦琴)及其音乐的出现,奠定了中国传统乐器与器乐的基本模式。
四域音乐
四域音乐指除中原华夏族创造的黄河流域音乐文化外,中华大地上各民族的音乐文化。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地区与黄河流域同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楚文化中的音乐文化色彩斑斓、独树一帜,与中原音乐同为上古中国传统音乐的典范,二者相互辉映、竞争、交融,进而衍生发展。珠江流域的粤文化、西南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西北作为古代丝绸之路途径地对多处音乐文化传播交融的作用,以及东北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都为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成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乐器方面,奚琴到胡琴类各种拉弦乐器的形式,是汉族音乐文化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交融的典型实例。
外国音乐
中国与外国音乐的交流历史悠久。据《穆天子传》记载,西周初年,周穆王曾率领规模庞大的乐队到西方各国旅行并进行音乐交流。此后,汉代佛教传入,印度教音乐和天竺乐也随之传入中国;隋唐时期,大量外国音乐输入,不仅带来外国乐曲,还引进了乐器、乐律、音阶。琵琶作为外国乐器传入中国后被改造为中国传统乐器,颇具代表性。
音乐影响 编辑本段
传统音乐是我国民族音乐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传统音乐与新音乐的区分不在于创作时间的先后,而在于表现形式及风格特征。例如,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渔舟唱晚》虽为近代音乐作品,但表演形式属于中华民族固有,因此属于传统音乐;相反,学堂乐歌、钢琴独奏曲《牧童短笛》等因音乐形态特征借鉴了西方音乐,故不属于传统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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